案例一:專機轉送病急保戶回國
張先生從事鋼鐵製造業,為拓展業務於91年1月21日與朋友一起到越南胡志明市考察投資環境。不料91年1月24日一向身體硬朗的人,突然嘔吐、腹瀉、胸口疼痛,至醫院急診,經當地醫師診斷,可能罹患非常棘手的「急性心肌梗塞」症,醫師要求住院治療。經由心臟科醫生會診後,發現張先生心肌梗塞面積擴大,血壓大幅下降,且白血球及心肌梅指數皆遠高於正常指數,必須專機轉送,否則將危及生命安全。
國泰人壽鑒於救人第一及保戶生命安全考量,立即展開專機轉送救援工作,同時將患者病歷資料傳送台南奇美醫院。立即將保戶及家屬隨著醫護人員送回台灣,於晚上12點抵達高雄機場,1點多住進保戶指定之台南奇美醫院,繼續接受治療。
案例二:醫療費用代墊及轉送回國
保戶岳女士於93年5月13日下午因意外摔倒受傷導致骨折,由當地導遊黃小姐緊急送醫治療,並將情況通知保戶家屬及通報海外救援服務中心請求協助,經醫院主治醫師診斷為右側肢骨骨折,因住院手術費用高昂,保戶請求醫療費用代墊(依海外急難救援服務辦法規定限額美金5,000元),主治醫師立即進行手術治療。
國泰人壽救援服務中心接獲通報後,立即與醫院主治醫師連繫,歷經十天救援服務中心嚴密監測與病人復健治療下,病人終於可以藉由輔助器緩慢行走,,經取得主治醫師、救援服務中心醫師及飛航醫師同意證明後,於93年5月24日順利將保戶及家屬轉送回國(台南成大醫院)後續就醫。
案例三:自希臘/雅典長程醫療轉送回國
保戶張先生(31歲)於93年7月28日與友人至歐洲地區自助旅行,93年8月4日晚間在雅典住宿飯店前,不幸發生意外車禍被緊急送往醫院治療,保戶家屬張小姐通報海外救援服務中心請求協助。
經當地醫院主治醫師初步診斷為頭部外傷併嚴重臚內出血,一度瞳孔放大,重度昏迷危及生命安全,於醫院進行開臚手術及傷口縫合手術治療。歷經50多天治療期間,救援服務中心醫師不斷協助監測與醫院細心照護治療下,保戶病情逐漸穩定控制。但病人仍一直昏迷不醒,轉送回國使用擔架機位(4個機位+1個氧氣機位),於93年9月30日由ICU醫護人員陪同下,安全轉送回國(台北榮總醫院)後續治療,完成這次艱難之長程醫療轉送回國。
案例四:住院「醫療保證金」或「醫療費用」代墊
保戶王小姐(30歲)93年9月29日至加拿大溫哥華地區旅遊,於93年 10月1日下午,因急性盲腸炎緊急住院醫療。本公司救援服務中心接獲家屬通報後,立即與醫院主治醫師連繫,主治醫師表示因病人即時入院接受手術醫療,因此恢復情況良好,只要在醫院休養數日後,即可出院自行搭機返國。因保戶旅遊時身上未攜帶多餘現金,要求國泰人壽給予醫院醫療費用代墊,救援服務中心請保戶家屬簽立償還同意書後,立即墊付王小姐醫院之費用,王小姐在救援服務中心協助監測與醫院治療照護下,於93年10月10日出院搭機回國,接受後續門診追蹤治療。
案例五:緊急醫療轉送
保戶陳先生(42歲)於93年2月初至越南海防地區工作(製鞋工廠),於93年3月18日晚間,因突發性中風緊急住院治療,保戶家屬陳太太接獲消息,立即通報海外救援服務中心請求協助,救援服務中心立即展開醫療協助…。
國泰人壽救援服務中心接獲家屬通報後,立即與醫院主治醫師連繫,因保戶病情高度危險且當地醫院醫療設備不足,無法提供進一步醫療處理,經與主治醫師討論後,決定以空中救護專機先就近轉送至泰國曼谷醫院急救。 在歷經二十天救援服務中心嚴密監測與醫院細心治療照護下,病人終於逐漸恢復穩定生命跡象,經取得主治醫師、航空醫師及救援服務公司醫師同意後,於93年4月4日順利將保戶及家屬轉送回國後續就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