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內容:
一、身故或喪葬費用、完全殘廢保險金:
保額1倍。
二、生活照護保險金:
因疾病或意外致成一至七級殘廢時,按保單上所記載的保險金額為準,依殘廢等級比例給付。
三、期滿更約保證:
本契約保險期間屆滿日前,要保人得以申請於本契約保險期間屆滿時變更投保同類型定期壽險;更約後之保險費,依變更後契約生效時被保險人的年齡為基礎,按原契約同意承保條件及當時主管機關所核定的保險費率計算;變更後之保險金額不得逾原保險金額,最高以三佰萬元為限且更約後之契約期滿時被保險人年齡不得逾八十歲。
四、退還未到期保費:
於繳費期間內身故或完全殘廢時,另加計按日數比例計算當期已繳付之未到期保險費,併入身故或喪葬費用、完全殘廢保險金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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