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內容:
一、身故或喪葬費用、完全殘廢保險金:
保額1倍。訂立本契約時,以實際年齡未滿十四足歲之未成年人,或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之人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不論其給付方式或名目),均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二、生活照護保險金:
因疾病或意外致成一至七級殘廢時,按保單上所記載的保險金額為準,依殘廢等級比例給付。
三、退還未到期保費:
繳費期間內身故或完全殘廢,另加計按日數比例計算當期已繳付之未到期保險費,併入身故或完全殘廢保險金內給付。
四、祝壽保險金:
一倍保額。
五、重大疾病或生命末期保險金:
重大疾病「額外」給付0.5倍。
生命末期「提前」給付0.5倍。
六、保費豁免:
繳費期間內罹患重大疾病或符合生命末期狀態時,免繳續期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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