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內容:
一、身故或殘廢保險金:
給付保險金額一倍。
二、退還未到期保費:
於繳費期間身故或殘廢時,另加計按日數比例計算當期已繳付之未到期保險費,併入身故或喪葬費用、殘廢保險金內給付。
三、長期看護復健保險金:
若符合長期看護狀態,於「免責期間」終了翌日給付保額30%(終身限領一次) 「免責期間」:係指被保險人經診斷確定為長期看護狀態之日起算,持續達90日之期間而言。
四、長期看護保險金:
領取「長期看護復健保險金」後,每屆滿半年給付保額10%。
五、豁免保費:
符合長期看護狀態則豁免續期保費。 |